翌日。
巨星傳媒早晨九點鐘在微博上公開發(fā)帖。
這個帖子的內(nèi)容很常見,是娛樂圈中極為常見的律師函。
但是這個帖子又略有些不同,因為這封律師函的長度實在是有些夸張。
足足69個被告!
看著那恒長的被告名單,所有網(wǎng)友都懵了。
“一次性給69個人發(fā)律師函?有點狠??!”
“李子安工作室的法務(wù)部有多少人啊?想要把這69個人全部告完,那得告到猴年馬月去??!”
“當初誰特么說法不責眾的?都看看,這叫法不責眾?”
“常年的律師函,這個報復(fù)手段我預(yù)料到了,但是相比昨天的李子安,律師函有點輕了吧?李子安這是沒辦法了?”
“昨天那幫狗仔可是網(wǎng)曝了李子安的妹妹???李子安就這么放過了?不太理解,這很不李子安!”
……
看著恒長的律師函名單,無數(shù)網(wǎng)友紛紛吃瓜留言。
有的人覺得李子安挺剛得,一次性告了那么多人,但也有的人覺得李子安這次的回擊有點軟弱,僅僅是一封律師函,力度有點輕。
同時,許多網(wǎng)友紛紛提出一個疑問。
打官司可不是什么簡單的事情,雖然你在微博上可以在律師函上一次性的將所有人的名字寫上去,但并不意味著你打官司也可以這樣。
狀告69人,那么便是69場官司。
以李子安工作室的體量,法務(wù)部頂多就五個人,如果以這五個人來打官司,那么接下來的這兩年里,李子安工作室的法務(wù)部恐怕就什么事情都不用干了,光是打官司恐怕就能將他們累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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